Oracle-12c
應用程序模式的使用者表空間最佳實踐
在創建使用者/模式來保存外部應用程序數據時,使用者預設使用的表空間的最佳實踐是什麼?
是否應該將創建的使用者預設
USER
為預設表空間的表空間?這適用於TEMP
表空間嗎?或者該使用者是否應該在SYSTEM
使用者表空間之外創建一個單獨的預設表空間和臨時表空間來保存應用程序數據?我嘗試在 Oracle 文件中尋找任何關於此的跡象,但無法找到與我所尋找的內容相近的任何內容 - 如果這本質上是主觀的,我深表歉意。
這是最佳實踐,答案是“視情況而定”。例如,如果模式訪問量低且數據少,則實際上不需要使用不同於 USERS/TEMP 的不同表空間,因為您可以為使用者的數據分配配額(在這種情況下,創建單獨的表空間只是一個問題關於組織)。反之,如果 schema 具有高 i/o 或有大量數據,使用不同的表空間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因為您可以將它們創建到不同的磁碟池中(例如,Oracle 安裝在磁性硬碟中,並且表空間數據是在 SSD 池上創建的)。請注意:在這種情況下,您還需要一個不同的表空間來保存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