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ational-Algebra

如何在不使用賦值運算符的情況下重用關係代數表達式?

  • March 23, 2020

我可以寫下面的表達式

(σ θ (R 1 )) × (σ θ (R 1 ))

作為

(ρ R 2 (σ θ (R 1 ))) × R 2

?

第一個表達式效率不高,因為我做了兩次相同的操作。所以,基本上,我正在尋找一種有效的方法來評估它。

為什麼不能使用?

R 2 = σ θ (R 1 )

進而

R 2 × R 2

表達式無效,因為重命名運算符的下標不能是關係。

編輯:我的意思是原始文章中的第二個表達式,因為現在它已被編輯

引用自:https://db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214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