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lect
是否有正當理由將列別名為完全相同的名稱/大小寫?
我繼承了一些這樣的程式碼:
SELECT Col_1, Col_2 Col_2, Col_3 ...
別名是否
Col_2
真的完成了任何事情,還是完全不需要?
在您的問題中提供的程式碼中,沒有沒有必要,但不會引起任何問題。別名可能在那裡,因為列名曾經不同並且已被重命名,對它的引用通過某種自動方法更新。
我有時會故意將列別名為相同的名稱,只是為了在處理許多列時保持行語法對齊,其中一些列有別名,而另一些則不是這樣:
SELECT tbl1.col1 AS column1 , tbl1.anothercolumn AS column2 , tbl1.column3 AS column3 , tbl2.somevalue AS column4 FROM ...
這裡第 3 列指定了一個不需要的別名,因為無論如何輸出都會具有所需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