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action

嵌套事務是否送出?

  • September 1, 2015

我對Wikipedia 關於嵌套事務的文章不滿意。

對於嵌套事務,我不會使用“送出”一詞。

對我來說,“承諾”意味著“持久性”。嵌套事務不提供持久性。

  1. 嵌套事務可以使用“送出”這個詞嗎?
  2. 如果不合適,可以使用什麼詞?

我不認為使用這個詞有問題,commit而且我個人認為這個概念沒有更好的措辭。

大多數數據庫系統不支持嵌套事務,我能找到的唯一一個是 BerkelyDB。

在他們關於嵌套事務的文件中,他們使用送出作為術語。

送出嵌套事務對父事務的狀態沒有影響。

在多級事務和開放嵌套事務的概念和應用(1992)一書中,他們似乎使用了相同的措辭。

子事務可以獨立於它們的送出狀態而持久化

嵌套事務可以使用“送出”這個詞嗎?

我想是這樣。語法仍然是COMMIT TRANSACTIONor COMMIT WORK。如何處理嵌套事務的“送出”取決於實現,但將它們視為無操作似乎很常見。處理嵌套回滾更有趣。至少在 SQL Server中,如果打算僅撤消本地範圍的工作,則需要標記要回滾的保存點。

如果不合適,可以使用什麼詞?

使用“送出”可能更簡單,在上下文需要的地方添加關於 ACID 屬性的註釋或說明。

引用自:https://dba.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2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