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nsaction
嵌套事務是否送出?
對於嵌套事務,我不會使用“送出”一詞。
對我來說,“承諾”意味著“持久性”。嵌套事務不提供持久性。
- 嵌套事務可以使用“送出”這個詞嗎?
- 如果不合適,可以使用什麼詞?
我不認為使用這個詞有問題,
commit
而且我個人認為這個概念沒有更好的措辭。大多數數據庫系統不支持嵌套事務,我能找到的唯一一個是 BerkelyDB。
在他們關於嵌套事務的文件中,他們使用送出作為術語。
送出嵌套事務對父事務的狀態沒有影響。
在多級事務和開放嵌套事務的概念和應用(1992)一書中,他們似乎使用了相同的措辭。
子事務可以獨立於它們的送出狀態而持久化
嵌套事務可以使用“送出”這個詞嗎?
我想是這樣。語法仍然是
COMMIT TRANSACTION
orCOMMIT WORK
。如何處理嵌套事務的“送出”取決於實現,但將它們視為無操作似乎很常見。處理嵌套回滾更有趣。至少在 SQL Server中,如果打算僅撤消本地範圍的工作,則需要標記要回滾的保存點。如果不合適,可以使用什麼詞?
使用“送出”可能更簡單,在上下文需要的地方添加關於 ACID 屬性的註釋或說明。